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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严禁开发商以“赠送面积、实得面积”等字样诱导购房者
来源:新浪乐居2021-08-18 14:17:49

近日,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的通知》(广住建〔2021〕)290号)(文中简称《通知》),对房地产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

《通知》明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销售公司严格按规划审批及施工图如实宣传,不得以“赠送面积”“实得面积”等字样诱导购房群众,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确保发布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导向性。

《通知》还进一步强化了公开,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明确,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及时准确公开销售信息,严禁采取分幢、分层或分批开盘等方式进行销售,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诱导或迫使购房人购买商品房。

《通知》明确要求,开发商要对商品房不利因素进行告知。开发商要将房地产项目小区内部和外围配电房(变电所)位置、垃圾场收集点、临时停车位、采光、通风、楼间距、日照分析报告等事项纳入不利因素告知事项。重点按照“项目-楼栋-分户”层级梳理潜在不利因素,采用不利因素告知书、现场公示等方式告知购房业主。

《通知》规定,开发商交房前须报告。明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于商品房交付前一个月,梳理交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交付方案,明确具体交付流程,准备相关资料,确定工作场所,开展交付人员培训,成立交付工作组,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对商品房交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问题事项,要逐项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通知》要求,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商品房开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对不实传播房地产市场政策、市场运行情况、制造虚假热销和助推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销售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向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交并协助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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